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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*有限公司三峡能源阜阳市南部风光储基地(古城)项目(220kV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)(重新报批)环境影响报告表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表》,项目代码:(2108-341200-04-01-783758))收悉。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,经研究,我局意见如下:
一、在全面落实《报告表》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,做好生态保护及恢复的前提下,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,我局原则同意按《报告表》所列项目地点、性质、内容及规模建设。
二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:本项目位于颍上县,项目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,内设1台220kV主变,户内GIS布置,容量为200MVA。项目送出系统拟采用1回220kV线路架空送出,220kV送出线路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,另行委托环评。
三、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1、变电站应合理布局,选购低噪声水平的主变设备,并采取有效的隔声、吸声、消声措施,确保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达标。生活污水经站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,废水不外排。
2******居民区的工频电场强度、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《电磁环境控制限值》(GB8702-2014)中相关要求。
3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,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。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,严格按照《报告表》落实因施工产生的扬尘、噪声、废水、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,降低对环境影响。
4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,禁止在生态红线范围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。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,做好植被恢复工作,及时恢复施工道路、牵引场地等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,并及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,严格落实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。
5、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。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、建筑垃圾、生活垃圾按照报告中妥善处理和处置,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。生活垃圾由环卫单位统一清运;废变压器油按危险废物暂存要求在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暂存,按照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。
6、制定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的监测计划,定期开展环境监测,环境监测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。
四、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制度。项目建成后应按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。
五、项目的性质、规模、地点、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、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,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。
六、你公司“三同时”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,由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具体负责。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,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。
阜阳市生态环境局
2024年8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