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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*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安徽阜阳颍上谢桥电厂220kV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表》,项目代码:(2403-341200-04-01-415926))收悉。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,经研究,我局意见如下:
一、在全面落实《报告表》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,做好生态保护及恢复的前提下,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,我局原则同意按《报告表》所列项目地点、性质、内容及规模建设。
二、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和阜南县境内,项目工程内容包括:①500kV原鹿变电站220kV谢桥电厂间隔扩建工程;②220kV郭王变电站220kV花园间隔改造工程;③220kV花园变电站220kV薛桥、郭王间隔改造工程;④220kV薛桥变电站220kV花园间隔改造工程;⑤谢桥电厂-原鹿220kV线路工程;⑥郭王-花园 220kV线路改造工程;⑦薛桥-花园220kV线路改造工程。
三、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1******居民区的工频电场强度、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《电磁环境控制限值》(GB8702-2014)中相关要求。输电线路选址应符合国务院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》相关要求。
2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,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。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,严格按照《报告表》落实因施工产生的扬尘、噪声、废水、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,降低对环境影响。
3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,禁止在生态红线范围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。线路跨越水体时采取一档跨越,不在水中立塔。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,做好植被恢复工作,及时恢复施工道路、牵引场地等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,并及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,严格落实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。
4、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。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、建筑垃圾、生活垃圾按照报告中妥善处理和处置,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。输电线路运营期产生的少量废弃绝缘子交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。
5、制定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的监测计划,定期开展环境监测,环境监测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。
四、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制度。项目建成后应按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。
五、项目的性质、规模、地点、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、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,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。
六、你公司“三同时”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,由颍上县、阜南县生态环境分局具体负责。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,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。
阜阳市生态环境局
2024年8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