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编号:DL-MAS-SC-2024-042
******中学博望分校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
三、中标(成交)信息
******有限公司
中标(成交)金额:235800元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服务类 |
******中学博望分校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 |
服务范围: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|
服务要求: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|
服务期: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|
服务标准: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|
五、评审专家(单一来源采购人员)名单:籍宗瑞、杨海、张飞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详见磋商文件。
七、公告期限: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:
若供******有限公司提出质疑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栋402室,联系电话:******。
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。
九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、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十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******中学博望分校
地址:马鞍山市博望区
联系人:张飞
电话: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栋402
联系人:李彦霖
电话: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李彦霖
电话:****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