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正公告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FY2023FS0338-1-重2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阜阳市少年宫网络、监控、广播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(三次)
首次公告日期:2023年11月2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采购文件
更正内容:
更正内容1:技术参数及要求 根据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分: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,得 30 分。1.标“★”参数有 1 项不满足,扣 3 分,扣完为止。2.非标“★”参数有 1 项不满足,扣 1 分,扣完为止。 注: 1.核心产品参数必须完全响应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如功能截图、技术白皮书、检测报告等,否则本项不得分。 2.标“★”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如功能截图、技术白皮书、检测报告等,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,作为评审依据。 现更正为:技术参数及要求 根据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分: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,得 30 分。1.标“★”参数有 1 项不满足扣3分,最多扣21分。2.核心产品参数须完全响应,如有一项不满足扣9 分,最多扣9分。 注: 1.标“★”项及核心产品参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如功能截图、技术白皮书、检测报告等,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,作为评审依据。 更正内容2:综合评审表中“业绩:供应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(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,具有项目业绩(含监控、广播、网络设备,每 1 项合同内容的得 1 分,每个合同最多得 3 分),本项满分 9 分。” 现更正为:“业绩:供应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(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,具有类似项目业绩(至少包含监控或广播或网络设备任意一项合同内容,单项合同中每具有上述一项合同内容得1分,每个单项合同最多得3分),本项满分9分。”
更正日期:2023年11月7日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无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.采购人信息
名
称:阜阳市少年宫
地
址: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南路456号
联系方式: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
称:******有限公司
地
址: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
联系方式:童工、洪工 0551-******、0551-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童工、洪工
电 话:****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