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正公告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FY2025FS0002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太和县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与设备运维项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5年1月8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招标文件
更正内容:
内容一: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(综合评分法), 评分内容配备服务设备评分标准中“2、以上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, 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设备的购买发票;设备为租赁的,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的租赁合同(租赁合同为复印件或扫描件,加盖投标人公章)。”,现更正为“2、以上设备为投标人购买自有的, 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设备的购买发票;设备为投标人自主生产的,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主生产设备的相关证明资料;设备为租赁的,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的租赁合同(租赁合同为复印件或扫描件,加盖投标人公章)。”
更正日期:2025年1月24日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无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阜阳市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
地 址: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北路与建设路交叉口
联系方式:李军 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: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建设路住建家苑对面二楼
联系方式:王福坤 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李 军
电 话: ******
五、附件
附件如下: